內蒙古宇力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為保證報價產品的質量特作如下承諾:
1.嚴格按照合同要求,提供符合設計標準,質量合格的產品。
2.嚴格檢查和控制原材料,原器件,配套件的進廠質量。
3.保證所供設備加工工藝完善,檢測手段完備。產品絕不帶缺陷出廠。
4.對涉及分包商的供貨、質量、設備性能、技術接口、服務等方面問題負全部責任。嚴格執行合同規定3的關鍵部件分包商必須符合有關資質的要求,并經需方認可。
5.按合同規定向監造單位提供有關部門標準和圖紙,并為監造提供方便。對監造設備的停工待檢部位提前7天通知需方及監造代表。
6.對設備制造過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及時向需方和監造代表通報,不隱瞞。若設備缺陷超過合同規定的標準,供方無條件更換。在安裝和試運過程中,設備出現質量問題,先處理問題,再分清責任,一切以滿足工程進度需要為準則。
7.為所供的設備在制造、運輸、裝卸過程中投保,一旦發生意外,我方將按需方要求對所供設備盡快進行免費更換、修理,直到需方滿意為止。
8.在開箱過程中如發現缺件及其它原因引起的零部件丟失,我方負責盡快免費補齊所缺零部件。在設備的安裝、調試過程中以及今后在設備運行中發現的質量問題,如屬我方原因,我方將承擔責任,賠償需方所受到的直接經濟損失。
9.本承諾函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,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